建设工程合同工期涉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1、工期为工程开工至竣工的期间。工程开工,分为计划开工日期(指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指工程符合开工条件,承包人提请开工报告,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由于符合开工条件主要指发包人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故,实际开工日期通常会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晚。)工程竣工,是指工程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由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工程内容已经完工,竣工也有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合同计划开工日期顺延,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或施工合同约定有形象进度节点工期的,发包人主张节点工期延迟,诉讼时效为当事人提出工期顺延或工期迟延签证申请后二年,如工期争议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质量缺陷鉴定出具意见后二年。
3、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逾期竣工,诉讼时效为工程实际竣工之日后二年,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逾期竣工主张有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限届满丧失时效。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法律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希望以上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
专业解答要形成有效且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您需准备以下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这些文件将确保合同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为您的商业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专业解答(一)合同主体不适格;(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专业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周期、中间交工项目时间、工程质量与资金投入、工程款项确定方式(包括中标额、概算投资或施工图预算)、价款计算原则、技术资料交付、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及工程款拨付结算等关键内容。特别是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对整体进度至关重要。合同需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专业解答我国建设工程保修期限遵循法定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年限;屋顶防水、卫生间设备防水及外墙防渗漏为五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养周期为两供暖或制冷期;电气线路等工程保修两年。其他项目的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决定。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
专业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约有效并通过验收的,按合同或实际支出结算,价款差额不支付;2.施工完毕但未验收的,需修复至合格,费用照旧结算;3.多次修复仍不合格,无费用;4.合同无效且未施工的,立即停止,已完成工作按合格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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