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是自己名字的,但是非本人签字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交强险时,保险合同要本人签字才生效的,所以电子版车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专业解答法院判决书上出现了名字,却未做出刑事判决的原因1.定罪不量刑,即为判处被告人有罪,但同时免除其刑罚的后果。换言之,即便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然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法院可以对其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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