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上规定,子女对父母需负担赡养义务。但是,现在许多人成家后,跟父母分开过日子,慢慢地就忽略了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各自推脱不负担赡养义务。如果这时候的父母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父母生活困难。 实践中,子女不给赡养费并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到,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因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符合先于执行的情况,可以向申请先于执行。 因为出现下列情况的属于先于执行的受案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4、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5、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7、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8、不利己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严格来讲,父母放弃孩子赡养义务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理由如下:
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孩子生父放弃被赡养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即使作出这样的承诺,如果一旦在年老的时候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要求孩子承担赡养义务。
2、探视权和赡养权是不同的,如果放弃一般予以尊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父母与子女签订不赡养协议是否有效 父母与子女签订不赡养的协议是无效的,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不少子女面对老人赡养诉讼请求提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但多数拒绝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如有的子女以父母有足够的收入、享受有医疗保险为理由不支付赡养费;有的子女以父母离异后长期未与一方父母共同生活为由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有的多子女家庭中子女之间因经济条件差异或老年人在处分财产时偏心相互推诿。这些理由都难以被认可。此外,在审理赡养纠纷时应酌情考量被赡养人的身体情况、日常生活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赡养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况对赡养费数额予以酌定。尤其在存在多名赡养人的情况,可基于各个赡养人经济条件的不同,判令其承担不同金额的赡养费。 二、相关知识: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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