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在2000年7月1日实施的《遗嘱公证细则》中作了详细规定:
第一,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审查。根据《遗嘱公证细则》
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三,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专业解答关于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在申请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与材料进行公证事宜:第一,就房屋所有者而言,您需要提供其死亡证明;其次,对于要公证的房产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为了确认继承人的身份,您将被要求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最后,根据您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的具体规定,可能还会有其他必要材料需要您提供。
专业解答代书见证人不需要任何资料,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1、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专业解答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专业解答申请遗嘱公证需提交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益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凭证)。若不能自行起草,可在公证员见证下口头叙述,由公证员代书。
专业解答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需准备以下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全体成员需到场;无法到场者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放弃者需签署放弃声明书。 2.被继承者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3.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者关系,放弃者需提供声明。 4.已去世继承人的相关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者婚姻状况证明。 6.财产凭证。 7.如有遗嘱,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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