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个人误信此人,合资委托此人在一地产中介公司购买下一块转手的地块,此人也是地皮介绍人,也是本房屋承包建筑的责任人,地块是在交易所通过正规解压所得,有抵押证书在手,购地合同现在此人处。 地块初次因不明原因报建失败,地主方催交二期购地款未果,至遇政府部门窗口停报。事拖至今已经4百多天了!地主方要求我们合同人交余款违约金,地块是转过我们几个股东推荐收地合同代表的法定人,但此介绍人承包方跟中介公司和地主方另签有不明的协议书,现在地块无法驶用!介绍人承包方推卸责任不理事,要我们股东跟地主要回首期资金,我们购买地皮的资金都是一次性较账给介绍人的老婆账户的,还有一半的资金在此人手上,我们进退两难,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看合同是怎么签的,看有没有关于建好一部后再过户的内容,看有没有谁负责报建的内容,纯地皮买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过不了户就实现不了合同目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购地款
2021-05-14 10:3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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