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的遗产,如果父母未立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兄弟姊妹均有同等的继承权,不在世兄弟姊妹的儿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无论儿女是一个或者几个,他(她)们共同继承的份额,只能是其父或母应当继承的份额。不在世的兄弟姊妹,先于父母去世,就按代位继承办。如果是后于父母去世,就不是代位继承了,而是按转继承办,由不在世兄弟姊妹的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其儿女),共同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
您好,后妈的兄弟姐妹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