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不一定是国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企,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解答如下,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第一款明确允许法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这意味着作为企业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的方式进行转投资。结合《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合伙企业法》原则上允许公司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除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意味着他们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性质的公司更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不一定是国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企,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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