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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应承担什么责任

王** 山东-聊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5.23 15:54:22 15942人阅读

最近,有一同学应妒忌班上的班花,故意在网上和朋友间散布谣言,造成了个人和学校间的一些名誉问题,想问下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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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7-05-23 15:5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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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认定这类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是为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则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对道听途说信以为真从而传播的,或者由于认识判断上的失误,出于责任心向有关部门报错了险情、疫情、警情的,不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罚。应当明确的是,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其扰乱公共秩序的目的,不影响对行为的认定。二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所谓“散布谣言”,是指散布没有事实根据的谎言,迷惑不明真相的群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是指编造火灾、水灾、地质灾害以及其他危险情况、传染病传播的情况以及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或者明知是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而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会被定罪处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020-09-22 09:3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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