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弟弟结婚十几年了,并且生育有两个女儿,两人多年的积蓄一直由弟媳看管,现在弟媳突然提出离婚,带走小女儿,并且不愿给予一分钱,如果弟媳一直将夫妻两人多年积蓄存于女方亲友名下。请问能将一半的积蓄拿回来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弟媳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能拿回属于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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