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佳木斯法律咨询 > 佳木斯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法证据保全的情况有哪些?求解答!

民事诉讼法证据保全的情况有哪些?求解答!

李** 黑龙江-佳木斯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5.19 11:16:33 43人阅读

你好,请问你们知不知道民事诉讼法证据保全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要去进行民事诉讼

其他人都在看:
佳木斯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佳木斯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按照《民事诉讼法》(2013)第10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证据保全的情况

2017-05-19 11:27: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