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有哪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有哪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高* 内蒙古-鄂尔多斯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4.03 09:51:51 486人阅读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有哪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其他人都在看:
鄂尔多斯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鄂尔多斯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附成立程序与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11、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临时业主委员会: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投票权确定: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投票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在区国土房管局的配合下将选举结果,及业主大会决定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不少于5日。业主一户可投一票,该票代表的投票权以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不足一平方米按四舍五入处理。获小区投票总分过半的小区业主按得分高低排列,居前者当选。业主委员会由五名至十五名委员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送区国土房管局:1、业主大会成立情况2、业主大会决定(一)、(二)。各区国土房管局自收齐资料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向业主委员会发出《收件回执》。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交的资料肆、需提交的资料: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4.业主委员会选票5.业主代表选票6.业主授权委托书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8.业主委员会章程9.业主公约10.其它相关资料。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附成立程序与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11、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临时业主委员会: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小区业主委员会能向幼儿园收费吗

    专业解答小区业主委员会虽不能自行收费,但有监管职责。作为业主大会的行政管理机构,其民间非营利性质决定其不得擅自设定或征收费用。实际收费需先向物价部门申请并获得《收费许可证》。

    2024.07.24 1582阅读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如下:商业项目已售且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需占规划总面积的50%及以上;自首次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首期物业费缴纳超3年。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可建立业主委员会。

    2024.07.08 1490阅读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如下:商业项目已售且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需占规划总面积的50%及以上;自首次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首期物业费缴纳超3年。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可建立业主委员会。

    2024.06.13 1403阅读
  • 小区业主委员会收物业费并且成员还发工资对吗?

    专业解答业主委员会是非营利性组织,无薪酬制度。它在物业管辖范围内由业主代表组建,旨在代表业主权益,反映业主愿望和需求,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成员由业主直接选出,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途径。

    2024.06.09 1323阅读
  • 小区业主委员会能向幼儿园收费吗

    专业解答小区业主委员会虽不能自行收费,但有监管职责。作为业主大会的行政管理机构,其民间非营利性质决定其不得擅自设定或征收费用。实际收费需先向物价部门申请并获得《收费许可证》。

    2024.06.09 120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