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逃避债务如何惩罚 如何惩罚不一定。需要看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谁,举例: 1、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不是破产清算企业,可以执行。 2、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破产清算企业,不可以。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按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接受清偿。 理由: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一是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二是正在进行执行的程序应当中止。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逃废银行债务客户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债务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1、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 2、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债权被悬空; 3、以转户和多头开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督,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 4、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 5、不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银行债权的抵(质)押物,造成银行债权抵(质)押悬空; 6、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致使银行债权处于高风险状况; 7、拒不执行人民和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银行债务; 8、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银行催债文书; 9、其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另外,关联债务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为债务人向银行提供担保,但不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担保义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关联债务人通过债务人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或其担保; 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地位和公司法人地位,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加重公司债务;其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恶意逃避债务如何惩罚 如何惩罚不一定。需要看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谁,举例: 1、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不是破产清算企业,可以执行。 2、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是破产清算企业,不可以。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按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权利、接受清偿。 理由: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一是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二是正在进行执行的程序应当中止。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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