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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孩子的探望权是法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因另一方的阻挠看不到孩子的,可以向人民确认自己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及具体探望方式。如一方拒不履行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的,权利人可向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将依法将义务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所以,建议无论在协议离婚或离婚阶段,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务必重视孩子的探望权问题,需事先进行详细、细致的约定,并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为了探望权纠纷又单独提讼,造成诉累,最终需要的还是双方能够好好协商沟通,以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2021-04-01 15:35: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