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程序立案是怎样的
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免遭,确保其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为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在审判阶段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遇有此种情况,应当向他们说明理由,要求其出庭作证或者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内容。
司法实践中,对匿名举报应当进行具体分析:一方面,因为控告人人害怕而匿名举报,其内容很可能是真实的,且有证据意义;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出于诬告陷害之目的,或为了转移司法人员的视线而搞假材料进行匿名举报,因此,对匿名举报的材料在查证以前,只能作为立案材料来源线索,而不能作为立案的根据。
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一)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立案流程如下: -原告需撰写起诉状,包含双方信息、诉讼主张、事实与法律依据等内容,并将其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会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起诉资格。若符合条件,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若不符合条件,法院会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原告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后的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立案流程通常是这样的: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然后把它们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看看它们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和受案范围。最后,法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如果符合要求,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就会裁定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立案程序是原告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就受理,并通知原告缴费。根据《民诉法》,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可以上诉。民事诉讼立案程序非常严谨,对时限也有严格的要求。
专业解答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应依法审查。如证据不足,需通知当事人补充。诉讼状及证据应被接受并登记,出具收款凭证。不符合受理标准的起诉,如原告坚持,法院应作出撤销或驳回的裁定。立案后,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登记案件信息。立案后两日内转交审判庭,及时录入立案日期。人民法庭立案需庭长批准,上报基层法院立案庭统一编号。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上诉法院应在五日后将上诉状发给原审理法院。
专业解答反诉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反诉的民事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复杂,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因此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一般都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民事案件中反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吗可以参考下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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