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东营法律咨询 > 东营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车主交通事故到赔偿,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车主交通事故到赔偿,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刘* 山东-东营 个人债务咨询 2021.03.31 14:03:49 462人阅读

车主交通事故到赔偿,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东营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东营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是没有赔偿上限规定的,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21-03-31 14:05:4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欠债不还起诉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专业解答在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七十七以及第五百八十三两条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提到当他人存在欠债不还行为之时是否有权利索求支付利息的事宜。这两条法律条款关键在于概括性的明确了违约责任的一般性规定,简而言之就是,一旦各位达成的合同义务未得到履行或是履约情况与预期不符,均需承担与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可能包含着继续履行、采取浮罗修补措施或赔偿损失等途径。

    2024.10.26 1756阅读
  • 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专业解答在无利息约定的自然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出借方索要利息的诉求。但若借款协议中未明确利息条款,而双方后续有争议,法院会根据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酌情判断。法人间的借贷情况与此规则有所不同。

    2024.09.12 2006阅读
  • 到期不还起诉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专业解答当借贷双方就借款期限的商定无法达成一致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约原则,借款人应依合约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出借方支付逾期利息。因此,在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依法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2024.09.09 1498阅读
  •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条还能主张支付利息吗

    专业解答借贷中无明确利息约定时,借款人通常无需支付借期内利息。非自然人间借贷,如法人之间,法院会根据合同规定、当地经济环境、交易习惯和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合理利息。若借款人自愿支付高于约定的利息,且无害他人,法院一般允许,不干涉。

    2024.09.07 1095阅读
  • 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专业解答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对承包人而言,一旦发现对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意向的,就应及时催款,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承担违约责任。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024.08.28 2160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