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吉林市法律咨询 > 吉林市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德国民法典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啊?

德国民法典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啊?

刘* 吉林-吉林市 收养赡养咨询 2017.04.29 16:03:47 3804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女的,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听说现在流产了,不能生了还,我想帮她查一下,德国民法典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啊

其他人都在看:
吉林市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吉林市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德国民法典被收养人的条件是这样的
收养别人孩子的养父、养母或养父母,叫收养人。
根据《收养法》第4条、第11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这是由收养的性质所决定的。被收养人应是未成年人。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使他们能够在养父母的抚育下健康成长,那么,收养成年人为养子女就失去其本来的意义。
以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收养对象,有利于培养建立养亲子间的感情,有利于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所以,没有亲属关系的一般公民是不允许收养成年子女的。如果为了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可以通过与特定的成年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得以实现。
(2)应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根据民政部1992年8月11日颁布的《关于办理收养登记中严格区分孤儿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通知》中的解释:
孤儿——指父母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不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指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关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比如,父母无经济负担能力、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所导致的不能或不宜抚养子女的,应认定其为无力抚养。

2017-04-29 16:04:47 回复
咨询我

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物后果的能力。因此,当收养他们作为养子女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做,能更好地建立起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2017-04-29 16:14:4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