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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起诉状范文

吴** 海南-省直辖 抵押担保咨询 2021.03.30 21:25:02 300人阅读

民间借贷担保起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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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应该把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诉状需要根据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确定内容,格式如下:《民事诉讼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筏碃摧度诋道搓权掸护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1-03-30 21:27:02 回复

你好,民间借贷担保人答辩状范文如下:
答辩人因与林 、许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按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和本案事实作出如下答辩:
一、诉讼请求方面
1、具体借款金额。许 在林 处到底借没借款,借了多少钱?是 2016年5月27日《借款合同》中的200万元,还是2016年5月27日《借款协议》中的300万元,亦或是200万元,需要原告用证据来支持。如果许 在林 处实际借款是200万元,那只能算200万元。因为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林 实际收回了多少钱。根据林 出示的收据,可以证明林 在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收到了172万,而非诉状中所说的到2万元。
3、利息问题。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如果许 在林 处实际借款是200万元,那么应当《借款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而《借款协议》中的300万元的利息是40万元,那么200万的利息应当按300万元分摊后计算,即利息应为26.6667万元才符合公平原则。
4、违约金主张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因此,答辩人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
二、保证责任时效方面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原告诉称的事实,若本案担保责任成立,则答辩人最后还款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就是说,本案的保证期间为2016年11月27日,超过这个时间答辩人就可不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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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给答辩人的诉状,对起诉的时间进行了涂改,对此,答辩人要求原告提供起诉的时间证据。
三、客观事实方面
1、原告诉称,2016年5月27日《借款协议》系由答辩人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担保,系不是事实。因为答辩人公司的印章与2016年5月27日《借款协议》上的印章是不一致的,主要区别在公章上是否有一个 蒙 字,有 蒙 字公章为非答辩公司的合法印章。而且该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孔 ,也非孔 本人签名。此两点可以说明《借款协议》与答辩人无任何关系。
2、原告林 起诉所称的事实只是客观事实表象的一部分,对实质问题并没提及,其实情并非原告所述。理由如下:2016年2月5日,许 出具给答辩人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两份承诺书。一份承诺书说许 在林 借了200万,依据是2016年5月27日《借款合同》;另一份承诺书说2016年5月27日,许 、林 及李 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许 向林 借款300万元,并由李开霖以贵公司的名义为本人提供了担保,此承诺书所说《借款协议》即本案所争议的内容。
该两份承诺书证明了许 知道与李开霖、林 签订《借款协议》时担保盖章及签字并非答辩人公司所为,即明确了答辩人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参与2016年5月27日签订的三百万元《借款协议》的担保。再结合上面虚假公章和非孔 所签字的事实,可知本案答辩人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参与本案所诉案件的担保,当然也就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应当由直接签名的责任人承担,而非答辩人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 苟
20 年 月 日
注:
、贵公司:是指答辩人 市 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因此,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吗,需要根据借贷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公司的民间借贷上诉状这个问题要提前先考虑以上的内容,希望您能采纳一下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郑某,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村程庄村36号。 委托人:庞____,____邦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周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____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80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 答辩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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