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如下: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以上是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是什么的回答。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这个说法不是成立,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很多根本不是公司的股东。 那么在此可以谈谈,上市公司的董事是如何产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案,即拥有推荐董事的权利; 还有一种关于选举董监事的投票方法叫做累计投票制,确保中小股东的提案权;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个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表决权制度。 选举程序大致是有股东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当然这个过程当中董事要发表意见,交易所也需要对其的资格进行审核。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到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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