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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出门旅游,把甲房屋给甲,甲一天拿走其财物,该如何赔偿?

邬* 海南-省直辖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3.30 04:11:40 457人阅读

甲出门旅游,把甲房屋给甲,甲一天拿走其财物,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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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财物数额较大,甲的行为可以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2021-03-30 04:1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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