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石家庄法律咨询 > 石家庄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不得得利吗?

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不得得利吗?

陈* 河北-石家庄 债务债权咨询 2021.03.28 22:10:18 348人阅读

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不得得利吗?

其他人都在看:
石家庄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石家庄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具体条件如下,构成侵占罪、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它与不当得利二者行为性质不同。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合法的手段: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一、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交还的行为,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侵占罪为刑事犯罪,且还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当得利为民事违法,只能导致债务责任。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

2021-03-28 22:11:1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3、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4、侵占罪有严格的犯罪构成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5、特殊情况下不当得利也可以演变成侵占罪。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