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漳州法律咨询 > 漳州职务类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私自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私自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廖** 福建-漳州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28 14:49:20 388人阅读

私自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漳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漳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客体: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行,以及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其中不包括财产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这点的表现在是挪用之后是想还还是不想还。犯罪对象是公款,公款应作扩大解释,包括用于救灾、防汛、扶贫、救济款物等。
二客观方面: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利用主管、经手、管理公款的便利条件。既包括直接的也包括因其职务关系而具有的调拨、支配、使用公款的便利条件。
  归个人使用应作扩大解释,将公款供本人、亲友、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注意:挪用是为用而挪,只要财产置于其控制之下即为既遂。
三主体:国家工作人员。若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挪用人与使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四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2021-03-28 14:50:2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