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直系亲属赠予现金,是否应缴税?

马** 河南-郑州 咨询 2021.03.28 06:16:59 13594人阅读

直系亲属赠予现金,是否应缴税?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税务类纠纷律师 郑州税务类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不与要
分析:
直系亲属赠予的现金不需要交税。赠予,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是实践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2022-12-06 13:51:13 回复
咨询我

  直系亲属赠予的现金不需要交税。  赠予,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是实践合同。  需要和“赠与”区分,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赠与”需要纳税。赠与税以赠送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赠与人或受赠人课征的税,它是财产税的一种。征收赠与税,主要是为了防止财产所有人为逃避遗产税,生前将其财产赠与他人,通常多与遗产税同时实行。  针对赠与“不动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都对免税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和限定。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03-28 06:18: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税务类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