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企业合并的交易事项
一、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指在一个企业已经能够对另一个企业实施控制,双方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基础上,为增加持股比例,母公司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企业合并的定义,考虑到该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所以不属于准则中所称企业合并。
二、两方或多方形成合营企业
主要是指作为合营方将其拥有的资产、负债等投入所成立的合营企业,按照合营企业章程或是合营合同、协议的规定,在合营企业成立以后,由合营各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共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因合营企业的各合营方中,并不存在占主导作用的控制方,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所以不属于准则中界定的企业合并。
三、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实施控制,但该控制并非产生于持有另一个企业的股权,而是通过一些非股权因素产生的,例如通过签订委托受托经营合同,作为受托方虽不拥有受托经营企业的所有权,但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能够对受托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控制。这样的交易由于无法明确计量企业合并成本,有时甚至不发生任何成本,因此即使涉及到控制权的转移,也不属于企业合并。
专业解答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
专业解答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专业解答1、确定购买方2、确定购买日3、确定合并成本4、取得资产和负债的入账5、合并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6、合并成本或并入资产负债的调整。
专业解答企业合并里,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里面提到权益结合法不能规避利润操纵,某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显示,利用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由子公司确认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确认收益。
专业解答近来,我部发现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进行合并、分立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因未能充分、适当履行其告知义务,导致其对公司债权人的公告或通知无效,从而妨碍了上述活动的顺利进行。为维护企业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及通知范本”(见附件),请各地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部门在处理上述问题时供企业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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