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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在诉讼前可以申请撤销吗

李* 浙江-温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26 18:18:34 1412人阅读

转移财产诉讼前可以申请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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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转移财产:是指在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转移财产,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3、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5、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2021-03-26 18:19:34 回复

诉讼中转移财产行使撤销权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转移财产的相关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我国的《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针对债务人的房产赠与行为行使撤销权时,需要注意赠与时间应当以房产交付的时间为准,即使房产登记过户时间晚于债权成立时间,房产赠与时间也可能比债权形成更早,此时难以认定房产赠与是为了逃避债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要注意几点:1、必须向提出。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并不是仅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债务人与第三人所为发生效力变化,债权人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行使,借助判决实现撤销权。2、撤销权人时应证明:第一,其对债务人享有有效债权。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三,债务人不正当地处分了财产。第四,处分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至于债务人处分行为是否影响了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这一举证责任在债务人。公民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债务人对自己的清偿能力认知程度大大高于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认为其处分行为并未影响其清偿债务的能力,就应就其还拥有其他财产足以履行债务进行举证。3、撤销权人只能要求确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不能直接请求受偿。民法理论上认为,撤销权旨在保护全部债权人之利益,撤销权行使后发生的返还财产,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由一般债权人平均受偿。撤销权实现的效果只是使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原状,至于债权人要获得清偿,必须另行向债务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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