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夫妻双方下落不明,离婚后如何分配
一.一方下落不明离婚的结果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离婚,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会判决不准离婚。二.公告离婚中夫妻财产的处理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2、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3、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分居时间满三周年(深圳市常住户口的时间也要满三周年);3、申请迁入一方必须是无业人员;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如符合以上条件,则可带齐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人口科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只要一方先拿到深圳户口,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根据《深圳市公安局随迁入户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规定夫妻分居投靠的受理条件为:以申请日为准,另一方是内地常住户口;2、夫妻合法登记,三年后即可申请将另一方及非超生的(18岁以下)子女随迁入户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