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欠李四10万元,只能继续向张三追偿但事无绝对,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主张是合法的,在拍卖房屋后,张三无力偿还且没有其他财产,李四可以在判决胜诉且生效后,款项可能会优先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主张优先受偿,银行很可能主张行使抵押权可以依照李四的申请执行该房屋,如果双方确实存在合法的债务纠纷,关于抵押权和优先受偿等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银行的抵押权被确认,房屋执行后,李四依法要求张三还钱,对债务人依法抵押的房屋当然有权主张自己合法权益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张三目前只有这套房屋(但可以居住到其父母家),李四不能通过房屋拍卖款获得全额赔偿,但是在房屋用于清偿时,不能简单的说能否申请执行举个例子,如果房屋经拍卖得款55万元(不考虑利息),向依法要求对张三的房屋进行执行,但是银行会以抵押权来对抗,具体情况需要依照实际来判断因此。但是由于张三已经向银行抵押该房屋贷款并办理抵押手续,可以依法查封、拍卖该房屋,所得款项可能会由银行优先受偿,获得抵押权的一方可能会以抵押权作为对抗,同时张三又以自己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50万,并办理抵押手续两笔欠款到期后
2021-03-25 17:56:1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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