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常州法律咨询 > 常州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湖北离婚子女抚养纠纷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湖北离婚子女抚养纠纷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李* 江苏-常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17.04.18 16:07:33 140人阅读

离婚了,现在就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了纠纷。我想让小孩跟我,但是我不知道湖北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处理,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湖北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常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常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起诉解决
实践中,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以上就是湖北离婚子女抚养纠纷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到你

2017-04-18 16:09:33 回复
咨询我

子女抚养权是婚姻破裂家庭争议最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包括两种
第一种:婚生子女抚养权
第二种:非婚生子女抚养权。从法律的角度讲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依据对孩子今后教育以及吃穿住行的供给能力而定,年龄较大的孩子主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2017-04-18 16:18: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