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讨债时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诉讼讨债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向讨债有以下程序:
1、准备好证据;
2、写诉状;
3、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
4、受理、立案后,等待开庭审理;
5、开庭审理后,等待审判结果。
讨债要有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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