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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人轻伤,对方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段* 山西-吕梁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03.23 09:14:39 395人阅读

车祸致人轻伤,对方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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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1-03-23 09:16:3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车祸致人轻伤损失不超过30万元,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死亡三人以上,危险驾驶罪】规定,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车祸致人轻伤如果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处罚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用危险驾驶罪在处罚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情节恶劣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增加一条【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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