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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土地纠纷找谁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三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你好,我们必须知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如果不能进行协商,那么就收集好相应真实的证据来,对方所做之事是否符合《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合同》的规定。以上就是关于2017绵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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