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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需要怎样分配

任** 湖北-襄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1.03.22 13:39:53 311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需要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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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各自分得财产的一半。其中属于遗产部分,则依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对遗产进行分配。有遗嘱的应当依照遗嘱的安排进行分配;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涉及部分,一般由去世一方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继承,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人数均分,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者应适当多分,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也应当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1-03-22 13:40:53 回复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应该如何分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应该如何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哪些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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