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其他法律咨询 > 我们老师他有严重的偏向,他在外面私自补课,不去的同学就会加作业,去的同学则没有作业?

我们老师他有严重的偏向,他在外面私自补课,不去的同学就会加作业,去的同学则没有作业?

ask****288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21.03.14 19:39:15 314人阅读

我们老师他有严重的偏向,他在外面私自补课,不去的同学就会加作业。去的同学则没有作业,而且他还辱骂我们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其他律师 徐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301条

收集证据到教育局举报,直接就给他处罚

2021-03-14 19:41:40 回复

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
1.在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取考试这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的;
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3.考试工作人员违背所承担的职责组织考试作弊,主观恶性更大;
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危害十分严峻;
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以及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6.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好! 1、影响了他人的生活,能够反映到环保局,关门和罚金。   2、乡村养殖目前还无强制性的限定,但以不侵犯该村庄的相邻关系为准,不能污染或者侵扰该村。   3、如果要求容许,相距1公里以上最好。违法:指国家机关、公司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背法律的限定,招致法律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受法律职责的做法。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做法,惹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这是作为产生法律职责的原由之一的违法。   违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做法。单纯的思想意识活动不能构成违法。违法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对社会导致了肯定的危害。违法必须是做法者有有意或过失的做法,即做法人有主观方面的犯错的做法。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职责年纪和具有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