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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中无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ask****625 湖北-武汉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3.14 12:23:03 411人阅读

您好,我想问一下,社会组织中无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业协会、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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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9210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既体现了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的内容,又是贯彻实施这一原则的重要、有效的措施。对于社会监督,一方面,国家提倡、鼓励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打一场“人民战争”,促使经营者依法经营,不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国家支持、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社会监督行为。对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检举、揭发,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应依据其职权予以受理,依法进行处理;对打击、报复检举、揭发者的行为,国家机关应依法予以惩处。从社会监督的主体来看,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监督和个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既包括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其中起着十分重要作用的就是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章专设“消费者组织”一章,对消费者协会的定性、履行公益性职责、获得经费等必要支持以及其他消费者组织有权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等都作了完善的规定,对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的作用,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个人监督实际上主要就是消费者自己的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当然,即使没有进行实际消费行为,不属于消费者,对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样可以进行监督。

2021-03-14 18:46:50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74370条

你在问什么问题嗯?

2021-03-15 10:55:21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1792条

您好,请问您收到什么样的情况呢?建议您可以保存相应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后续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您也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预留号码向我讲讲您的具体情况和诉求,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建议,解答疑惑。

2021-03-14 17:0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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