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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把父母骗走藏匿起来,不让姐姐看望老父母。已经半年余。诉讼可否?案由为何?

ask****765 广东-东莞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13 11:14:48 391人阅读

弟弟把父母骗走藏匿起来,不让姐姐看望老父母。已经半年余。诉讼可否?案由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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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11:15:52 回复

您好,关于父母健在姐姐有养弟弟的责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父母健在姐姐没有养弟弟的义务。父母应是未成年子女的
第一抚养义务人,即在父母健在并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成年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没有扶养义务。但是,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成年的兄、姐则应依法对未成年的弟、妹承担扶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父母健在如果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则姐姐没有抚养弟弟的责任;如果父母虽然健在,但失去了抚养能力的,则此时如果姐姐有负担能力,就对弟弟有抚养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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