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一是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二是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可见,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领导签发。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并签名或者盖章。
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组织是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隶属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二)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解决,或者自行解决;
(三)商洽解决重要信访事项;
(四)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五)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
(六)对信访事项的解决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
(七)督促、体检、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八)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做法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议处置建议;
(九)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议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