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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客运燃油补帖发放了吗?

ask****795 四川-自贡 其他咨询 2021.03.11 07:09:12 412人阅读

2019年农村客运燃油补帖发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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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0699条

非法律问题,建议你直接联系发放补贴的单位哈

2021-03-11 11:5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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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747261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甘孜 咨询解答:852条

请咨询发放部门。

2021-03-11 10:09:4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客运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依然有燃油补贴政策,且需向所在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自行先申报。
  根据交通部申报营运车辆燃油补贴相关文件规定,度所有营运车辆油补申报将按照实际耗油量及行驶里程数计算,如实际耗油量及行驶里程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一、申报要求:各运输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务必于每季度末25日至月末到加区运管站申报每台车辆的加油票据及行驶里程数。
二、有下列情况不予申报或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1、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有意虚报耗油量或行驶里程数的;
2、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者漏报耗油量及行驶里程数的。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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