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年度汇算清缴后,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补计提企业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二、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4、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6、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差旅费没有单独设附表进行调整,但也要保证所填写数据真实有效。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