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其他法律咨询 > 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可以不参予丧葬事宜吗

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可以不参予丧葬事宜吗

刘** 福建-宁德 其他咨询 2021.03.04 20:56:44 356人阅读

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可以不参予丧葬事宜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其他律师 宁德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1-03-04 20:57:44 回复

丧葬费是针对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而设定的,即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赔偿责任人支付给死者近亲属,或是负责安排死亡被害人的有关死葬事宜的人的相关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丧葬费的支付有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
一,丧葬费的范围。
1,支付对象。死者的近亲属等承担丧葬相关事宜的人。
2,支付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停尸费、尸体处理、寿衣费、火化费用、骨灰盒()棺木费用等有关的费用。
二,丧葬费额确定。
1,因发生死亡办理丧葬所必要支出的相关费用(定额赔偿,《解释27条》)。
2,因发生死亡办理丧葬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特殊情况下,经审查确属必要)。
3,丧葬费用属于财产损失范畴。
三,丧葬费用的赔偿。
1,法定标准。《解释》27条,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即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id1898zid1.html
法律在丧葬费用的问题上实行了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地区,不因户口,职业,身份等的不同而不同。
3,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发生死亡的严重后果与交通事故责任人有着密切的联系,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应当无条件快速的支付丧葬费用,保证死者顺利安葬。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