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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的问题

赵** 青海-黄南 遗产继承咨询 2021.02.24 17:48:13 389人阅读

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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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经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土地建房,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是不能继承。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自由处分,可以由自己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宅基地上附着房屋,则可以继承。如果仅有宅基地的则不能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遗产后,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据农村房屋和土地的特殊性“地随房走”的原则,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领取所有权证后,便享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凭房屋的所有权证更换土地使用证。

2021-02-24 17:4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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