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拉萨法律咨询 > 拉萨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邻居打我家东西,我打了他家门口

邻居打我家东西,我打了他家门口

游* 西藏-拉萨 家事纠纷咨询 2021.02.22 22:43:16 429人阅读

邻居打我家东西,我打了他家门口

其他人都在看:
拉萨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拉萨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的咨询描述不是很清楚,您的邻居为什么会突然闯进您家摔您家的东西,这一点您没有说明,对于事件的发生您也没有过错您也没有说明。您将对方殴打至轻伤,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可能在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是对方无故闯入您家损坏您的物品而您进行防卫将他打伤的,那么属于防卫行为。不过也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

2021-02-22 22:45:16 回复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情况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要报警,由警察来解决,因为公安机关是具有执法权的,也能够尽一切力量维护社会的治安,维护社会的秩序,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这是很多人遇到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公安机关的,有时候是因为构不成立案标准。首先派出所不立案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达到立案条件,比如时间不够,证据不够,事情性质太轻微,所以你首先得根据你要立案的案件性质,查看相关文件,来找出原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的情节、或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假设符合上述立案的条件,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依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有两种救济途径。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