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1-02-22 10:45:53 回复专业解答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寻求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具体能否成功,需根据案件情况分析。若被告财力充足且自愿赔偿,法院可能支持此类请求。若双方达成和解或签署谅解书,则按协议支付实际损失金额。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应一式三份,受害方必须保留一份,另两份分别由责任方和交警部门持有。这样可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事故处理更为公正。若涉及多方责任,需为每方额外分发一份,确保每位参与者权益不受损害。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方是否需承担侵权方车辆损失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同责时,双方均为机动车则各承担50%损失,超出部分由保险赔付;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先用交强险赔付,剩余部分双方各承担50%,保险可协助赔偿。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专业解答受害人诉讼中死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会按城镇居民或者是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来进行计算,但如果受害方已达到六十周岁以上的,那么就可以按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来计算。
律师解析 即使在定残后意外身亡,还是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确定伤残等级后,因非原交通事故的原因而意外死亡的,伤残赔偿金应继续按照法定年限支付,最长为自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
律师解析 刑事犯罪致受害人死亡需要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律师解析 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一般由其近亲属作为原告依法向法院进行诉讼。 至于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作为原告资格起诉时,一般参照继承顺位进行。 即如果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优先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资格起诉,如果没有上述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才能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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