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双方都有责任,应当依法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至于砍人手指,其刑事责任自负,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在实践中,找人打群架的,并非当事人自己都会动手的,也存在没有动手的情况。但是,即使没有动手,仍然可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一般情况下,找人、叫人打群架的人,都是主谋,不是首要分子,也是积极参加者,因而,即使其没有动手打人,仍然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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