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怎样认定借款纠纷纠纷的案件?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认购书定金纠纷如何处理认购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条件等。实践中,围绕着“认购书”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和纠纷。有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是属于被忽悠状态的,并没确定肯定购房,只是被销售人员忽悠得赶紧下单占位,且签约对于到期不签正式合同可能面临定金罚没的后果,销售人员往往也不会认真提示。等签署过后回家再一思量,有些人就不再想买了,但提出不买,开发商就会说定金不退。那么发生认购书定金纠纷,该怎么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近年来,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数量有所增长。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主要目的有以下两点:1.依此作为认定工伤或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2.以此作为要求连续计算工龄、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或生活费、支付经济补偿、办理退休等的前提。经调研,笔者发现目前劳动者存在以下三大认识误区:将档案存放关系与劳动关系混淆。有人误以为档案放在何处就是和哪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有的劳动者因此在离开单位十几年后又到,要求确认与档案所在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实际提供劳动为前提,如仅是档案存放在某单位,但双方实际并不存在提供劳动、支付劳动报酬、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等劳动关系认定的要素,并不会认为双方还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与公司注销之后的债权债务承担混为一谈。有的劳动者在其提供劳动的公司被注销后,要求确认和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债权债务清理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达到补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支付工资等目的。但确认劳动关系主要依靠劳动者给谁提供劳动、谁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等情况做出判断,不会因为公司注销之后的债权债务承担问题,而认为劳动者与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混淆,导致劳动者白白浪费诉讼精力和成本,不如直接通过主张债权债务承担的方式处理,如,向劳动部门要求上级单位补缴保险费等。将非自愿被安排到其他公司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问题,与前后关联公司的劳动关系确认问题相混淆。有的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很多劳动者要求确认变更工作前后的所有时间均是和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基于劳动者在各个时间段是分别与不同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这种诉讼请求无疑是得不到支持的。对于这种情况,《条例》已规定“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可依照该规定向新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无需单独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否则,可能会走弯路,白白耽误时间、浪费金钱。(李颖)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专业解答别把车保险混到借款合同纠纷里去。车保险跟借款合同可不是一回事儿,它属于保险合同那块儿的事儿,跟你借钱还钱的那事儿可是两码事。所以,借款合同纠纷这东西就是讲的你和我之间的借贷问题,也就是债主和欠债人之间的事情。至于车保险,那就是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了。
专业解答我们说的这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它其实就是个普通的民事纠纷,跟刑事责任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是,你得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可是有说,要是有人故意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且金额还不小,或者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的话,那就可能会犯上“贷款诈骗罪”了。这个时候,他就可能会面临坐牢的风险。不过,如果你们之间的纠纷只是因为合同没履行好之类的小事儿,没有牵涉到刑事责任的话,那就不用担心坐牢的问题。
专业解答大家都知道,咱们如果跟别人因为签了合同有啥矛盾,就要去人家住的地方或者合同上写着的那个地儿告他。可是贷款合同这事儿就有点特殊了,假如借贷双方在哪儿能把钱还给对方这事儿上没有说清楚或说了也没明白,然后再讨论这事也纠结不出个结果来,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说法,你这个受理钱的那个人的地盘就算是合同履行地了。
专业解答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时间的问题,实际上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司法程序选择等。若借款合同纠纷事件是依照普通流程进行审理,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然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理期限,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再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期,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专业解答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类别之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二条明确规定,该法所调整的乃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以及财产关系两大领域。而借款合同纠纷恰恰属于财产关系这一重要范畴之内。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