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扣车期限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扣车期限

夏** 四川-成都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02.08 12:03:01 302人阅读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扣车期限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2021-02-08 12:05:0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