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裁定的申诉应如何进行当我们遭遇派出所拒绝立案事件时,投诉的正确途径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派出所对案件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我们应当寻求检察院的帮助以对其进行监督,促使公安部门展开立案和侦查工作。此外,等到检察院启动公诉程序之时,我们还可申请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向犯罪分子追讨应有的赔偿损失。
专业解答若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持有异议,如何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若有关人士对公安机关所做出的行政处罚持有异议,可以选择进行行政复议或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行政诉讼;其中,行政复议是指在接到行政处罚决议书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人有权向负责公安事务的本级人民政府提起复议申诉,同时,也能够向上一级别公安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对于行政诉讼,则需要在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到相应管辖法院发起起诉程序。
专业解答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一、申请复议二、申请复核;三、向检察院投诉;四、拒绝自诉;五、到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申请人有15天内诉讼权,但被申请人无此权利。例外情况包括:一、法律明定由行政机关终审的事项;二、上诉超出当前诉讼受理范围;三、国务院已有裁决或决议的争议。
专业解答若对公安处罚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和副本。书写困难可口头起诉,法院将记录并发送给对方。申请行政复议可书面或口头,口头申请时,复议机构将详细记录关键信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