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表示。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志峥认为:作为财产分割的首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订婚时购买的首饰;另一类是结婚后购买的首饰。男方赠送的首饰作为彩礼如果是法定登记之后支付的那么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在登记前给予女方的那么就是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也包括婚前购买的首饰这些都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首饰。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其中“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该物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人身依附性上,具有排他性。判断它的依据是,他人在使用这些物品时,无法体现物品的主要价值。此案中所提到的金银首饰,虽然属于你个人使用,但由于其价值较大,且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在司法实践中,是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的。
2021-02-06 13:42:28 回复专业解答这些物品可以归女方个人所有,也可以按照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根据财产的取得时间进行确认,在婚前获得财产的,适用第一种处理方法;在结婚之后获得这些财产的,需要按照第二种方法进行处理。
律师解析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想通过起诉要回彩礼的,先写好起诉书,一式二份,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等待开庭通知即可。 1、彩礼,应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2、如果订婚后反悔,女方不愿意退还彩礼,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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