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认定为工伤的三大要素,不是工作原因,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因为个人的原因从而导致受伤的情形是不属于工伤的。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近期工作的过程当中,在工作的时间以及工作的地点遭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是得了职业病的话,那么就是属于工伤,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专业解答若仅仅是在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导致骨折的话,不能直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因为受伤可能是基于员工醉酒或者自残等原因导致,因此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判定。
专业解答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出现了以上的五种情况的时候,不是因为自己本人或者亲属的原因而导致超过这个期限的话,此时是可以重新或者是中断认定工伤伤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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