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意思是,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没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加以证明,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诉讼理由。因为没有事实证据,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拒绝受理。
一【需要证据支持】
原告向,需要有理由。为什么要,的原因和目的就是的理由。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单纯有的理由,而没有证据证明理由的合理性,是不能够支持原告的。不支持原告,就会拒绝审理、驳回诉讼。
因此,要想获得支持,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是应该的、是合理的。
如果还想继续的话,必须补充证据。
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专业解答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可以起诉,但是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起诉,需要收集新的证据,说明新的诉讼请求,再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之后会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解答要求增加抚养费被驳回后还应该表明原定的抚养费用不再能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活水平,再者对于子女患病、上学的情况实际所需要的费用已经超过原定的抚养费用的,都是可以提出要求的。
律师解析 原则上允许,然而必须满足特定的先决条件方可,如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诉讼请求变更亦或是存在新的事实及理由。 而所提到的“驳回诉讼请求”,具体而言则意味着法院在经过深入审查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决定对于原告诉求、被告反诉以及第三方提起的诉讼主张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予以否定性的支持裁决。 当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宣告生效后,任何一方都无法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对该案发起再审申诉,若当事人仍然坚称必须起诉,那么法院将根据现行法律框架严格裁定不可受理。 在适用范围上,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1)要求保护的实体权益未曾遭受实际破坏或者即使遭受了任何损害,也由侵权行为人已经弥补。 2)尚未与他人产生任何纠纷或者尽管存在争议,但此分歧已经得到妥善处理。 3)放下了实体权益,例如诉讼时效已然过期等等。 4)作为被告,并不具备相关法定职责资格。 在裁判实践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之间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模糊性。 驳回诉讼请求其实质便是从实体层面上判定原告败诉,原告虽然具有另行起诉的权利,然在此情境下其胜诉权利却已经灭失,主要适用于: 证据搜集不全,证据缺失,诉讼时效超过且未经中止、中断、延长等合理解释的情形。 驳回起诉这一概念则是在案子正式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合乎民事案件受理的先决条件,从而从程序上进行坚决驳斥。
律师解析 原则上允许,然而必须满足特定的先决条件方可,如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诉讼请求变更亦或是存在新的事实及理由。 而所提到的“驳回诉讼请求”,具体而言则意味着法院在经过深入审查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决定对于原告诉求、被告反诉以及第三方提起的诉讼主张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予以否定性的支持裁决。 当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宣告生效后,任何一方都无法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对该案发起再审申诉,若当事人仍然坚称必须起诉,那么法院将根据现行法律框架严格裁定不可受理。 在适用范围上,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1)要求保护的实体权益未曾遭受实际破坏或者即使遭受了任何损害,也由侵权行为人已经弥补。 2)尚未与他人产生任何纠纷或者尽管存在争议,但此分歧已经得到妥善处理。 3)放下了实体权益,例如诉讼时效已然过期等等。 4)作为被告,并不具备相关法定职责资格。 在裁判实践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之间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模糊性。 驳回诉讼请求其实质便是从实体层面上判定原告败诉,原告虽然具有另行起诉的权利,然在此情境下其胜诉权利却已经灭失,主要适用于: 证据搜集不全,证据缺失,诉讼时效超过且未经中止、中断、延长等合理解释的情形。 驳回起诉这一概念则是在案子正式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合乎民事案件受理的先决条件,从而从程序上进行坚决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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