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临沂法律咨询 > 临沂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我是检察院的案件被执行了,公安局下了决定书,这样我能撤销案件吗

我是检察院的案件被执行了,公安局下了决定书,这样我能撤销案件吗

罗* 山东-临沂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1.22 18:22:37 454人阅读

我是检察院的案件被执行了,公安局下了决定书,这样我能撤销案件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沂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不予是不够判刑标准,可刑事责任不成立,如不转治安处罚则撤销无案底。。免于是负刑责不处罪,有记录。
我国主张的是疑罪从无,没有判决就不会有犯罪记录的,检察院不的案子一般都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的案子,所以你不用担心,不会有案底的,一般人也查不出来,一般有以下几类: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不会留下任何案底。属于无罪释放。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的决定。

2021-01-22 18:24:3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