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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开庭被害人需要带什么证件

李* 浙江-宁波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1.01.16 15:58:51 348人阅读

抢劫罪开庭被害人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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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在开庭时可以到庭。如果不愿意到庭,也是可以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到庭。被害人经通知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
3、综上可知,被害人出席法庭是其权利,有权到庭。如自己认为不需要出庭的,可以不出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可以开庭审理。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2021-01-16 16:00:5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抢劫罪开庭被害人要去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分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能不能判处缓刑的,要依据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1.审理抢劫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共同犯罪的情节及后果、共同犯罪人在抢劫中的作用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情节,做到准确认定主从犯,分清罪责,以责定刑,罚当其罪。
一案中有两名以上主犯的,要从犯罪提意、预谋、准备、行为实施、赃物处理等方面区分出罪责最大者和较大者
有两名以上从犯的,要在从犯中区分出罪责相对更轻者和较轻者。
对从犯的处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从犯的罪责,确定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或者未成年人且初次抢劫等情节的从犯,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2.对于共同抢劫致一人死亡的案件,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外,一般只对共同抢劫犯罪中作用最突出、罪行最严重的那名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如因系未成年人而不适用死刑,或者因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而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能不加区别地对其他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在抢劫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当根据现有证据尽量分清在押犯与在逃犯的罪责,对在押犯应按其罪责处刑。罪责确实难以分清,或者不排除在押犯的罪责可能轻于在逃犯的,对在押犯适用刑罚应当留有余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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